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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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中纪委、省纪委、省纪委驻省教育厅(省高校工委)纪检组在元旦春节、五一端午、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“四风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常态化的相关要求,根据省纪委《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、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》(晋纪办[2017]21号)、省纪委驻省教育厅(省高校工委)纪检组《关于转发< 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五一、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晋驻教纪函〔2017〕15号)文件精神,现提出如下要求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一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自行开展监督检查
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自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。
二、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
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,通过多种方法和形式对各单位、各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。
三、各单位、各部门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情况
各单位各部门的自查报告于6月5日前报纪检办。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58-2100661
监督举报邮箱:fyxyjjjcbg@163.com
特此通知!
中共亿贝平台登录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4月28日
下一条:关于统计我校党员干部基本信息的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