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,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。书记要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,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。
2.民主生活会侧重就以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,统一认识,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。(1)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院党委、纪委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。(2)贯彻执行党支部自身建设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。(3)艰苦奋斗、勤政廉政、遵纪守法的情况。(4)其他需要说明和检查的情况。
3.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书记召集主持。党支部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、沟通情况、交换意见,找准存在的问题。会议议题和要求应提前一周通知与会人员。
4.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档案,做好会议记录、情况报告、改进措施及落实情况等有关材料的归档存查。
5.民主生活会要列入党建工作议事日程,实行责任制管理。
6.党支部应当以适当方式向本级党员、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,加强党务公开,接受党员监督。
7.严肃党的保密纪律,与会人员不得擅自散传民主生活会需要保密的内容。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处分。
8.民主生活会记录由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