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医大汾院教函[2019]26号
各系(部)、处(室)、馆、中心:
为贯彻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高等教育)奖励实施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晋教师[2017]2号)和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晋教师[2019]16号)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《优秀教学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》,现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申报方式及名额
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,经学院审核、组织评审后上报省教育厅。我院可申报高等教育类成果奖4项、职业教育类成果奖2项。
二、申报条件及要求
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具体申报需提交材料、相关电子表格、填写说明、工作办法等到学院教务处网页或省教育厅网站下载。
(二)申报材料务必认真按照“填报说明”的要求认真填报。
(三)申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准备性、规范性、格式等申报人自己负责完善,材料纸质版务必按要求打印成册,教务处只负责统一装订封面。
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支撑材料将不再返还,请自行留底。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
申报职业教育类别的,请务必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材料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)经系(部)审核后,统一报回教务科;申报高等教育类别的,于2019年6月30日前,将材料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)经系(部)审核后,统一报回教务科。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常明亮 周婧婧 电话:2100776 2100773
附件:
1.2019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(高等教育)评审工作安排
2. 2019年山西省教育成果奖(职业教育)评审工作安排
教务处
2019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