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部(处)是负责全校本专科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有:
一、负责宏观指导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协调系(部)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,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,品德教育、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、民族与宗教教育、意识形态教育、形势与政策教育、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教育、行为养成教育以及其它日常教育。
二、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,牵头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(班主任)的选拔、培训、管理、考核、奖惩等工作;指导、考核系(部)的学生工作。
三、负责宏观指导系(部)对学生的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、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校园文化建设。
四、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,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。
五、负责优秀学生激励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包括学生综合测评、表彰、奖励和奖学金评审的组织等。
六、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设和管理,包括贫困学生认定审核、困难补助审批及勤工助学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,负责学生公寓用品、卫生用品的采购、管理、分配及使用。
八、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违纪的处理和申诉工作;
九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就业政策,及时采集、公布毕业生资源信息及用人单位信息,做好就业指导、咨询服务及就业派遣手续的办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,指导学生提高创业意识与创新精神。
十一、负责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。
十二、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和转递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及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。